医保卡余额就是个人医保卡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按照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分当年资金和历年资金,每年12月31日升租职工医保年终结转时,当年资金剩余部分和利息就结转为历年资金。
支付范围:
1、指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2、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扮笑猛免疫疫苗费用;
3、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厅桥部分,可在本统筹地购买的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
使用人群:
参加职工医保且医疗待遇正常的人员,可以通过划转的方式,将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指配偶、子女及父母)。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医保卡里有剩余的钱,可以为你的近亲属支付医保费用。
扩展资料
医保卡历年余额可给近亲属用,要符合三个条件
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确有政策规定,医保卡历年余额可以给家人用。不过,参保人员用医保卡历年积余的钱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一定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2、申请支付的费用合计在2000元以上;
3、支付后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留存款不少于3000元。
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医保卡、医院收费原始凭证、清单和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3月1日起,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全家通用”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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